抽象表现是指以抽象的图形符号来表达标志的含义,多以几何图形或符号作为表现形式。这些标志的设计,如果仍用一般的表现方式是难以完成的,必须创造出―种暗示含义或表示机构的抽象特征的符号。抽象形表达方式正适用于此类情况。
为了使非形象性转化为可视特征图形,设计者在设计创意时应把表达对象的特征部分抽象出来,同时借助于纯理性抽象形的点、线、面、体来构成具有象征意义的形象。抽象形式的标志,单纯地表现对象的感觉和意念,具有深刻的内涵和神秘的意味感。这种标志造型简洁耐人寻味,产生一种理性的秩序感,或具有强烈的现代感和视觉冲击力,给观者以良好的印象和深刻的记忆。
抽象标志按不同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如下几类。
1.圆形标志
圆形标志图形一般可分正圆形、椭圆形和复合形等,圆形标志具有灵活圆润的视觉感受,很多时候还代表了全球化的寓意,被很多设计者钟爱
2.方形标志
与圆形相比,方形标志具有一定的方向性。方形通常有:正方形、矩形、梯形、菱形等,方形标志形式感强,具有刚强、坚毅的特点,表现的形式也可以多种多样。
3.三角形标志图形
标志中出现的三角形大多是等边或等腰三角形,给人以稳定感。
4.自由形标志图形
外在形式上不拘泥于任何形态,而是利用各种随意的、自然的、自由的形态进行设计表现。
设计师们在设计标志时,要结合品牌的特性,设计一个符合品牌,能够起到宣传作用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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