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一、忌随便使用缩略语
在品牌命名中,我们常见到一些品牌以一些缩略语形式出现,大多数使用一个字和数字的组合而成,例如:IBM,AST,HP,AT&T,GE,3M,P&G,于是有一些厂商就可能产生这样的一种偏好,使用缩略语。
禁忌二、忌品牌名与产品属性太接近
一些品牌强调产品的属性,于是乎他们取名时尽量地靠近产品的属性,这样的命名究竟好不好呢?我们要一分为二地来看,如果品牌名称与产品性能、属性、用途太接近,它就会失去品牌名称的资格,同时也不利于品牌的延伸。
禁忌三、忌与其他品牌相仿
两个品牌有时会有相近性,这有偶然因素也有人为的故意模仿,但如果太相似,则会促使对方陷入两败俱伤境地。一个品牌可能会给另一个品牌服务,使一个品牌因而受到伤害。如美国的“固特立”和“固特异”,两家公司不但名字相似,而且都生产销售汽车轮胎,二者在市场上竞争时,“固特立”有一些不利,为扭转局面,他们推出引人注目的广告来加强品牌,“我们是另外一类人”在报纸上得到许多人的注意,然而并没有得到美国车服用户大众的许多有利关注,因为其名称“固特立”已注定永远要居于比他更强的竞争者的下风。在国内使用“熊猫牌”、“长城牌”类似的品牌很多,相仿的更是不少。这就要求厂家和公司改变自己的营销活动并同时更改自己的名字。避免名称相近这一个误区,就是要标新立异,让别人难以模仿,另外商家设计品牌,也要广泛收集相同产品的信息,以避免与别家名号相类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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