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给商标命名
2014-9-24 圣轩阁名学网 访问量:
近几年来,尽管我国的商标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但由于刚刚起步, 国内工商界对商标的注册、命名、宜传、评估等存在一系列的误区。
我国1983年筑布的《商标法》规定,商标生产者对所有商标提出申请,经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即取得商标专用权。我国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即谁先提出申请就给谁注册的原则。而目前国内由于不少企业经曾者商标愈识的淡薄,对所拥用的商标不及时注册,以至不但造成今日我国注册商标数不多,而且还反反发生商标抢注的事件。下面就为大家介绍如何给
商标命名。
商标命名的好坏并无一定的法规。纵观市场上声名鹊起的品牌,有以企业名或人名命名,有以功能命名,有的以外文名直译而成,有的以动植物名命名,有的以数字命名,有的以语言谐音之特殊意义命名,有以目标群意识形态命名……多种多样,异彩纷呈。无论属于哪一种命名方法,一般都脱离不了这样一些基本原则:
①好说好读。
②好记好传。
③醒目,能让人从众多品牌之中一眼就能发现。
④将用途、功能与独特性公布于众,让人一目了然。
③容易引起人们的美好想像。
⑤创意富有特色,不与他人雷同。
⑦产品有后劲,有进一步深入开发的可能性。
⑧生产与广告一体化,产品与名称系统化。
⑨有格调、有品味。
⑩能获命名及商标注册权。
每当新的产品上市前,厂家往往聚集各方广告及命名高手挖空心思进行命名:或借电脑科技以语音命名、字义命名、功能性命名……最后再在众多难以割舍的名称中,选出独一无二的经典之“名”,然后凭借长期且大量的广告投资及其他与之相关的营销策略,把品名推向成功之路,获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因此,商标命名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若要提高商标成功的机会,尚需配合独特的广告创意及营销策略,才能创造营销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