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源缘命名法”即以产品“出处”的有关信息来为产品商标取名。我们依据其“出处”的不同可以将它分为几类:
一、以创始人取名。即以产品的开发、研究者的名字来作为商标。如以着名美籍华人靳羽西名字命名的羽西化妆品系列;以我国体操王子李宁的名字命名的李宁牌体育用品系列;还有“张裕葡萄酒”、“王致和臭豆腐”等都属于这一类商标。
二、以生产厂家取名。即以厂名作商标,把商品直接与其生产者联系起来,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命名方法。这种命名方法的好处是一举两得,宣传一个名字,既可让人记住企业,又可以让人记住商标。取厂名商标,按对厂名取用方式的不同,有直接式、“厂+性”式、“地+厂”式、简称式、蕴含式等多种形式:
1、直接式。即是不加改变地直接取厂名中的字号作商标:如三阳--无锡市三阳热敏元器件厂;大宝--北京大宝日用化妆品公司;神威--石家庄神威药业有限公司;双天--定州市双天家具有限公司;金牛--定州市金牛制药有限公司;春华--福建春华保健用品公司;力霸--中国力霸股份有限公司。
2、“厂+性”式。即取厂名中的字和厂性的各一部分连缀而成。如:蓝卉--定州市蓝田蔬菜花卉公司;江卫--武进江南卫生材料厂。
3、“地+厂”式。即取地名和厂名中的表示工厂性质的一部分连缀而成。如:天百--天津百货采购供应站;金康--金华市康立制药厂。
4、简称式。即取厂名字号中的一个字。如:发--南安县义发水暖器材厂。
5、蕴含式。即以厂名中的一部分与其他字词构成新词。如:白玉--云南省玉溪粮油公司;鑫隆--晋江隆丰服装有限公司。
以上这些都是源缘命名法的几种常见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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