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命名要利于传播
2014-2-27 圣轩阁名学网 访问量:
一、四易原则,即易读、易懂、易记、易传
在品牌的汪洋大海中,要想使品牌被消费者记住,首要的一点是,品牌名称应让消费者容易发音、容易理解、容易记忆、容易传播。品牌名称只有易读、易懂、易记、易传,这样才能高效地发挥它的识别功能和传播功能。如何使品牌名称易读、易记呢,这就要求策划人员在为品牌取名时做到以下几点:
1、简洁
名字单纯、简洁明快,易于传播。
2、新颖
这是指名称要有新鲜感,赶时代潮流,创造新概念。
3、独特
名称应具备独特的个性,避免与其他品牌名称混淆。
4、响亮
这是指品牌名称要易于上口,难发音或音韵不好的字,都不宜作名称。声母为“k、b”韵母为“ang,ong”等音节的词往往发音较为响亮,并且声调最好有起伏,以达到抑扬顿挫的效果。
5、亲和力强
亲和力取决于品牌名称用词的风格、特征、倾向等因素,命名时要使用和目标消费群相同的“语言”。
6、高气魄
这是指品牌名称要有气魄,起点高、具备冲击力及浓厚的感情色彩,给人以震撼感。
二、暗示功能属性原则
品牌名称还可以暗示产品某种性能和用途。例如“999胃泰”,它暗示该产品在医治胃病上的专长。类似的还有“捷达”轿车、“洁银”牙膏、“美尔雅”西服等。
三、市场通用原则
不同国家或地区消费者因民族文化、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语言文字等的差异,使得消费者对同一品牌名称的认知和联想是截然不同的。因此品牌名称要适应目标市场的文化价值观念。在品牌全球化的趋势下,品牌名称应具有世界性。企业应特别注意目标市场的文化、宗教、风俗习惯及语言文字等特征,以免因品牌名称在消费者中产生不利的联想。
四、与标志相配原则
品牌标志物是指品牌中无法用语言表达但可被识别的部分,当品牌名称与标识物相得益彰、相映生辉时,品牌的整体效果会更加突出。
五、启发品牌联想原则
正如人的名字普遍带有某种寓意一样,品牌名称也应包含与产品或企业相关的寓意,让消费者能从中得到有关企业或产品的愉快联想,进而产生对品牌的认知或偏好。相反,如果品牌命名不当,容易引起人们的反感,甚至引起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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