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商标法》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规定了应当具备的条件:
1、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
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显著性;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6、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二、我国《商标法》对商标注册名称有如下规定:
根据商标法第十条——十一条、十三条: 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 国旗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第十三条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这几点法规在商标起名的时候,必须要避开。 如果觉得这些这些法规很难理解的话,可以直接找楚创源这样的商标代理机构来代办起名。
目前商标起名不能通过商标注册查询的主要原因,在于名称与其它已注册名称有近似,造成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失败。近似度的判断一般是由商标局来人为判断的,可能3个人就有3种不同的判断。在商标起名过程中,选择注册成功率教高的名称,就能很高的避免商标注册失败的风险性。
三、下面为大家提出几个小技巧。
1、 在商标起名无从下手、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名称的情况下,可以找一些现有的商标转 让网站、商标注册网站等,先看已经注册通过的本行业商标有哪些,自己喜欢什么样的风格,再往这个风格来起名。
2、 不论是起中文商标、英文商标、还是中文加英文的商标,很主要的一点是避开本行业商 标名称中一些常用的字。 比如服装行业注册25类商标,这个类别的商标注册得最多,所以常见字有很多。比如“坊”、“阁”这些没有显著性的字最好不要用,“美”、“爱”这些字尽量不能用。 比如茶叶商标含有“茗”这个字的商标,基本很难注册了。 至于英文名称,一些简单常见的单词基本不能注册了。
3、当你起商标名称的时候,首先要做好定位。 定位好自己的风格,是要“洋商标”类型 的还是要“中国风”类型的。 中文加英文的商标名称是以英文商标为主还是以中文商标为主,这个都要先考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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