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一个公司名称好坏,标准在于是否易于记忆,其形象是否鲜明、表达能力强否、独特性如何、传播方便与否等。公司名称应当是"音、形、意"的完美结合,以达到好看、好记、好印象的效果。 以往,许多公司在使用名称上常常采用多维方式,即公司名称与产品名称分离,不同产品又有不同的名称。这种方式虽然能使公司降低经营风险,然而,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比如:增加了费用,如设计费、广告费、包装设计费;不利消费者辨别,从而造成混乱;公司名称与品牌的不一致性,不利于公司形象的树立与传播。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传播媒介与渠道日益繁多,因此,为了避免以上种种不足,公司名称与品牌命名应尽量统一,以起到相辅相成的作用。如果一家公司以本公司的名牌产品做为公司名称可提高公司知名度,那么,一种产品如利用名牌公司的名称作为品牌,也可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
为产品起名实际上是选择适当的词或文字来代表商品。对消费者而言,品牌名称是引起其心理活动的刺激信号,它的基本心理功能是帮助消费者识别和记忆商品。品牌名称的好坏给消费者的视觉刺激感受程度和心理上引起的联想差别很大,从而对生产公司的认知感也不同。 在日常消费中,那些有名的商品牌号常常为人们所熟知所追求,有时竟有些迷信和成份。虽然对某种牌子的印象从根本上讲,取决于产品质量,然而品牌名称的宣传效果不能忽视。当商品进入市场,人们要认识它、记忆它,首先要记住的是它的名字。因而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品牌名称是品牌形象设计的主题和灵魂。 美孚石油公司商品名称的确立,花费了40万美元,调查了55个国家的语言,编写了一万多个用罗马字组成的商标后才定了下来。他们之所以肯花大本钱用在商品的命名上,就是因为他们深深认识到,一个商品的名称,代表着一定的商品质量与特征,是公司经营信誉的象征和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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