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公民的姓名权,防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一般公民在取名的时候,都经过了户口登记机关的登记。
因此,成人改名牵涉到的问题比较多,未经户口登记机关批准,国民不得任意更改姓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的规定,年满16岁的中国公民,都应依照该条例领取居民身份证。如领取居民身份证后再更改姓名,就给有关部门带来许多麻烦,所以要改名,一般在16周岁以前办理好更改手续,16周岁后,没有充分的理由,不要轻易变动自己的名字。
在我国,受理公民改名登记的是各地公安机关的户籍部门。如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变更名字时,应按照《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再做变更。
公民在16岁之前改名的,可依照《终归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地十八条规定办理: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在满十八岁后需要改名的,可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圣轩阁提醒公民在改名时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忽视这一点往往会造成不良后果。
有些人是不能改名的,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正在受刑事处分的人,正在劳动教养的人,身份不明来历不清的人,都不能变更姓名。
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职工需要变更姓名时,必须持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更改姓名的证明,方可办理。
公民在改名时,申请改名的原因要合理,办理改名的手续要齐全,严格遵照规章制度行事。上一篇:不改名要如何改运大揭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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