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忌用“恶劣”字起名
这里的“恶劣”字包括两层意思,一是指品行方面的,二是指造成“恶劣”后果的。用这两种意思起名,都会给正直、善良的人们造成反叛感,因而是不可取的。如竖刁、刁协(邪)、唐狡、狂狡、熊疑、赵奢、田横、吴贱安、李混子等。
2、忌用“凶坏”字起名
凡是表现“凶恶”而又对人类有害的东西,都应归于“凶”“坏”的范畴。“凶”与“坏”是人们的冤家对头,我们应当千方百计铲除它,战胜它。用这类字词命名,是违背人闪的意愿的,是一种悖谬行为,应当终止。例如李动夫、洪水、乌云、黄天等。这类名字,有的是“洪水”、“猛兽”,威胁着人们的生命与安全,是人类的大敌。
3、忌用“丑陋”字起名
“丑陋”是“精美”的对立面,我们要起的是“美名”,当然要忌用表达“丑陋”意思的字词。由于不科学、不文明的陈规陋习和落后意识的影响,用“丑陋”字取名,在我国由来已久,并且流传至今,这是需要认真革除的。用“丑陋”字取名,例如牛牢、樊篱。樊篱指鸟笼子,比喻不自由的境地。
4、忌用“嫌疑”字起名
所谓“嫌疑”字,是指人们特别敏感的一些字,乌龟、王八、秃、驴、醋、酸、臭、绿巾等。名字中直接用这类字的几乎没有,但是谐音转化成这类字的偶尔仍有出现,这也是应当避免的。如吴(乌)金贵(龟)、王霸(八)、业、吕(绿)金(巾)荣、项尚(上)图(秃)、班这侣(驴)等。
5、忌用“伤残”字起名
身体受了伤或留下了残疾,是痛苦的事情。用'伤残'的贵症起名,等于揭人的伤疤,这样做是不道德的。如果以伤残字起名,呼唤者与主人都会产生不愉快的感觉。但是,用伤残字取名的现象却古今皆有。战国著名军事家孙膑原名孙宾,因受刑去掉了膝盖骨(即膑骨,也写作宾骨),后改名为孙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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